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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 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14:36:00
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百业万企”共铸诚信文明北京活动方案>的通知》(精建办〔2022〕1号)要求,深入推进“诚信典型选树”行动,现将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征集工作(以下简称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征集1500家“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通过开展“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征集工作,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提升首都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加快推进信用北京建设、打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机制
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共铸诚信办)负责征集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和各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征集,并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形成本辖区、本行业推荐名单。
三、工作原则
(一)企业自愿。“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的申请由企业自愿提出。
(二)公平公正。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发展实际,体现不同类型企业的代表性和差异性。
(四)动态管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跟踪企业诚信状况变动情况。
四、征集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住所地在北京且持续经营三年(含)以上;
(二)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要求,依法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注重自身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诚信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恪守劳动合同约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文旅、统计、民政、海关、金融、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部门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自觉维护企业诚信形象;
(六)符合所在行业协会商会或各区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
(七)具有诚信建设基础、诚信创建经验的企业可优先参加。
五、征集形式
(一)推荐方式
在企业自评自荐的基础上,由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或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评价、审核、推荐。
(二)认定方法
此次“征集工作”依据申报条件、基础指标、行业指标(区域指标)进行评价及打分,其中基础指标分为“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诚信表现”“文明建设”“社会责任”5个一级指标,细化出16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共100分;行业指标(区域指标)共100分,由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或行业协会商会自行制定。基础指标与行业指标(区域指标)权重为7:3,满分100分,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0月下旬)。市共铸诚信办对各区、各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进行宣贯培训。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对征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多种形式动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
(二)申报推荐(2022年11月上旬)。各参与“征集工作”的企业可向其所在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或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分配名额向市共铸诚信办报送拟推荐名单(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推荐表见附件3)。
(三)资料提交(2022年11月中旬)。市共铸诚信办对各区、行业协会商会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的企业填报相关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并提交如下申报资料:
1.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申报书;
2.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自评表;
3.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申报意见书;
4.企业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
5.北京市企业信用承诺书;
6.其他必要的证实性资料。
申报平台: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www.bisp.org.cn);活动代码:gzcx2022;申报口令:由申报企业向所属区域“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索取。
(四)受理审核(2022年11月下旬)。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审核,形成本区、行业协会商会“共铸诚信企业”推荐名单,报市共铸诚信办。
(五)信用审查(2022年12月上旬)。市共铸诚信办组织市有关部门通过查询公共信用记录、征信调查等方式,对各区、行业协会商会“共铸诚信企业”推荐名单进行信用审查。
(六)专家审核(2022年12月中旬)。市共铸诚信办组织成立专家组,对通过信用审查的“共铸诚信企业”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议,形成“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候选名单。
(七)社会公示(2022年12月下旬)。市共铸诚信办通过首都文明网、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相关单位网站等媒体,将“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后,提出“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建议名单,报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八)审定发布(2023年1月)。经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通过各主办单位网站、主要新闻媒体、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名单。
(九)总结推广(2023年2月)。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总结大会,分享共铸诚信活动成果,交流诚信典型案例经验,并以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名义向获得“2022年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的单位颁发证书。
七、激励措施
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将“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北京)”等网站及有关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社会公示。
(二)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对“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优先推荐参加首都文明单位、文明商户、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等征集评选工作。
(四)优先推荐“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首都道德模范、北京榜样等评选。
(五)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诚信品牌企业”选树工作。
(六)鼓励金融、市场服务机构等对“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
(七)各部门、区、行业协会商会对“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把“共铸诚信企业”的申报推荐培育工作作为推进首都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作出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程序、标准、时限,确保申报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
(二)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信誉好、社会高度认可的诚信企业征集推荐上来。对于在“征集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重权益保障。“征集工作”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得强制指令、摊派指标,不得以参与活动为由强制企业加入任何协会商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护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北京市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