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11:13:00
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
京信评秘〔2021〕第0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
通 知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15号)精神,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决定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信用评价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树立诚信标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或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社会组织的会员企业。
(二)持续经营达到三年以上。
(三)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每年度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四)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能稳定运行。
(五)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记录。
三、评价内容
按照《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企业财务实力、企业诚信表现和企业社会责任等五个维度,涉及18个二级指标和45个三级指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评价秘书处设在北京企业评价协会),负责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工作。
五、评价等级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等五级,目前仅对A等三级(AAA、AA、A级)的结果进行发布。评价等级证书三年有效。
六、结果应用
(一)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报送至相关政府部门,供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资金支持等工作中参考使用。
(二)推荐获得信用等级评价A级以上企业参加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
(三)优中选优推荐获得信用等级评价A级以上企业参加“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认定工作”。
(四)优先推荐获得信用等级评价A级以上的企业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或“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五)联合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评价A级企业进行集体授信。
(六)通过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经各创建行业组织推荐的企业,将在“每周一星”栏目中进行展播。
(七)通过各行业组织官网、新闻媒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广信用等级评价A级企业。
七、评价要求
(一)评价秘书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建立评价管理机制。评价工作本着科学、严谨、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控制名额。
(二)各参评企业应严格按照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价工作做细做实。要如实提供有关申报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要客观公正开展技术评价,不得徇私舞弊,自觉接受评价秘书处、参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评价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运用各方资源,加大对诚信标杆企业的推广力度,达到“以评促建”目标,切实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八、其他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将申报回执扫描件邮件至xypjmsc@beea.org.cn。
(二)经秘书处初步核实无误后,企业按《申报企业提交资料清单》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
(四)通过资料审核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核验并出具评价报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魏娜 吴安新
联系电话:010-68701727/68701631
传 真:010-68701727
电子邮箱:xypjmsc@beea.org.cn
附件:1、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回执表;
2、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秘书处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